财政补助计入了营业外支出,那相对发生的费用能否计入营业外支出

最近更新时间:2018-04-12 10:40

问: 财政补助计入了营业外支出,那相对发生的费用能否计入营业外支出

参考解答

财政补助是有专门用途的费用应该是不征税收入吧

补助进营业外收入。 
财政补助你企业是作为不征税收入还是征税收入核算。不征税收入要单独核算收入和对应的支出。征税收入对应费用就根据实际经营活动费用类别归类,不一定计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形式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若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即政府补助计入损益,而不是计入权益,因此采用新准则以后,政府补助将会给企业带来利润而不是权益。 
 
  企业不征税收入的填报,填报所得税清算附表3《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9行“18、其他”第四列“调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