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一事业单位,09年经财政局批准建设某一工程项目,并承包给外工程公司A来做,因工程项目施工时间跨度太长,

最近更新时间:2014-02-26 20:24

问: 我单位是一事业单位,09年经财政局批准建设某一工程项目,并承包给外工程公司A来做,因工程项目施工时间跨度太长,直到现在还未能完成,A公司在10年因各种原因已申请注销了,但A已做了部分工程,并支付了部分的工程款,现在我单位想将余下的工程项目给A公司的原来的老板新成立的B公司继续做,请教,我单位应该办什么样手续才能将A公司做的工程项目转到B公司上来一起做结算?

参考解答

没有办法,因为你前后是两个不同的两个法人主体,且前面的公司已经注销,没有办法将工程转给后续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