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提供项目集成服务,先从一家供应商租入一件设备,3年期分月付款,期满则所有权归我司,该供应商通过一家租赁公司

最近更新时间:2015-11-04 13:07

问: 我司提供项目集成服务,先从一家供应商租入一件设备,3年期分月付款,期满则所有权归我司,该供应商通过一家租赁公司提供发票。我司将该设备租给另一家公司,该客户3年期分月付款,期满所有权归该客户,我司需要在期满后开票,从会计和税务考虑,我司需怎么做账务处理??

参考解答

动产租赁业务。收到的钱作为你们的收入,支付的租金作为你们的成本。1.支付租金  借 其他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 银行存款;2.出租收入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