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时间:2017-12-08 17:33
按规定年限确定。具体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另最新规定自2014年1月1日开始购入固定资产低于5000元的允许一次性进入成本费用。
原则是不能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