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时间:2016-05-01 21:42
如果同时满足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全同的情形和劳动合同解除限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能不能单访面解除劳动合同
避如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能解除合同吗?
个人觉得双方约定不购社保是无效的,因为违背法律明文规定的约定。
你的意思是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解除限制性规定的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两个是不能同时满足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情形是可以,非应当;具体情况就要分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