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H型钢加工配售分公司的购货发票,发票上显示支付购买H型钢40.33吨,不含税单价为5

最近更新时间:2019-10-17 17:18

问: 收到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H型钢加工配售分公司的购货发票,发票上显示支付购买H型钢40.33吨,不含税单价为5980.00,价款241149.87元,税款为40995.48元;同时收到南京市天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购货发票,发票上显示购买螺纹钢146.25吨,不含税单价为2735.04,价款为400000万,税款68000元,以上发票内容为上年度暂估入账的材料款,货款总经理许广权已经支付,(由于许广权个人借公司款项为1640848.71元,本次采购中 货款全部由总经理垫付,所以此款作为总经理许广权还款处理)

参考解答

只要是真实业务,可以这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