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零星购入同家具 单个金额、使用年限均不符合固定资产要求,是够需要计入固定资产呢?

最近更新时间:2022-12-27 17:23

问: 单位零星购入同家具 单个金额、使用年限均不符合固定资产要求,是够需要计入固定资产呢?

参考解答

单位曾批量购入凳子一批,凳子属于家具类,按照会计制度已按固定资产管理及入账。后来零星再次购入凳子5张,单位价值160元/张,合计金额为800元,请问后来购入的5张凳子应作为固定资产还是物资处理呢? 
此时存在两个问题:1、若作为物资管理:此类凳子既入有固资,也入有物资,在年终资产清查时,存在实物比账面多,存在账实不符,也不利于资产管理。2、若作为固资管理:这种凳子的使用年限达不到家具使用年限要求5年,一般1年左右就会坏掉,继而需要报废,而报废手续相当麻烦,提前报废的有两种办法处理:①请第三方鉴定后报废(这样存在本身凳子的价值小,而请第三方鉴定又是一笔费用)。②等到使用年限5年期满之后再报废(这样存在报废物资需要存放多年后才能报废,单位存放空间有限,此操作执行起来很困难)。 
在此,想请教各位前辈、各位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谢谢大家!

可以计入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