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时间:2020-09-28 10:0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