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公司 代收代缴水电费 供电局收0.89 但我们收1.1 加7%损耗 才

最近更新时间:2022-12-23 09:55

问: 物管公司 代收代缴水电费 供电局收0.89 但我们收1.1 加7%损耗 才可供电局收的总金额差不多,这样代收代缴是不交税? 按规定是不提就不交税,但这样损耗怎么办,而且不提价根本收不回成本?老师应该怎么操作,现在租客需开水电费票给他们,怎么算才合法 合规定??

参考解答

我们是物管公司      转租一栋大厦      供电供水总表在我们物管公司   现在需收大厦商铺的水电费     并且需开发票给商铺     供电局收0.89元 /度    我们收商铺1.1元/度   再加7%损耗   这样才可收回成本。请问: 这种代收代缴   加了单价是需交税?但提高单价就收不回成本,请问应怎么计算这个电费,才合法合规??并且还需开发票给商铺     供电局只有一个我们公司总的电费发票~~

预交时  借预付账款-某供电公司 贷 银行   
每月计提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食堂等福利部门用的需要价税合计入账)贷 预付账款-电费(相当于原来的待摊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食堂等福利部门用电的进项税额转出)
到发票 借 预付账款-电费(相当于原来的待摊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某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