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时间:2021-02-28 11:45
您好!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至于标准看您是什么类型的企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