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间取得的专用发票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更新时间:2018-05-23 02:23

【概要】:筹建期间取得的专用发票进项税是不是可以抵扣呢,对于这一问题,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1条规定做出了明确的说明同时,本文还给您带来了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具体内容参考如下。

筹建期间取得的专用发票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了解到,筹建期间取得的专用发票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1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筹建期间取得的专用发票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看完了善学会计的上述文章,相信您这下应该非常确信了:筹建期间取得的专用发票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同时,本网站还会继续更新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情形,欢迎您的多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