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投资收益个人所得税需要申报吗,股东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更新时间:2019-11-14 04:06

【概要】:有限合伙企业可能同时有多个股东,股东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是为了获取收益,有些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良好,真的有了收益的时候,股东也关心个税缴纳的问题。那么,合伙企业投资收益个人所得税需要申报吗?怎么计算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收益个税?

合伙企业投资收益个人所得税需要申报吗

独资及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看税务局给你定的是月报/季报/年报,我们公司给定的是季报,而且还是要自己去载申报表填好了再送到窗口去申报。福建的话去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网站上有个"个税自行申报"里载个"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人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终于明白累计数怎么填了 原来主要是依据累计数来申报缴纳 比如第二季度要缴纳的税额的算法如下:第一、二季度的收入乘以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再去看所适用的税率 得出应纳税额 减去第一季度已缴纳的税额 就等于第二季度应缴纳的税额 我们公司是核定征收的 看你们公司是核定还是查账了

怎么计算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收益个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将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合伙企业投资收益个人所得税需要申报吗

一、本通知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法规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根据上述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一样,都属于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以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每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自然人投资者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和其他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合伙人应如何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合伙企业投资收益个人所得税需要申报吗?怎么计算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收益个税内容如上,股东在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之后要计算个税的话,可以根据具体收益的比例来进一步的计算。如果在计算上遇到问题,或担心计算出来金额发生错误,可以第一时间问问善学会计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