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代销合同的销售收入收取报酬如何做税务处理?

更新时间:2018-11-09 06:34

【概要】:签订代销合同的销售收入收取报酬的情形下,这个时候该怎么处理好呢?首先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其对应的政策依据,然后带来了具体的做账。同时还有受托代销的税务处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如下的内容。

签订代销合同的销售收入收取报酬如何做税务处理?

答:如果代销员不是厂家员工,而是其他个人经营者,则代销行为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服务业(代理业)的征税范围,其代销产品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项目征收5%的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收到受托单位的代销清单,按代销清单上注明的已销商品货款的实现情况,按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借:应收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受托代销如何做税务处理?

1、收到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签订代销合同的销售收入收取报酬如何做税务处理?

2、实际销售甲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A企业

3、按合同协议价将货款付给A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贷:银行存款

签订代销合同的销售收入收取报酬的税务处理,同时还有受托代销的处理,您现在都知道了没有?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与善学会计的老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