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税款以后所属期怎么填?,

更新时间:2018-01-03 10:01

【概要】:欠缴税款(如印花税等)以后所属期本是如何填写的,有没有案例可以借鉴呢,文讲述的是欠缴税款以后所属期,正文如下。

欠缴税款以后所属期怎么填?

“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应纳税款属于某年度、月份的时间,这标明纳税人是否按期缴纳应缴税款,区分税款属期的根本标志,是防止上下年度或者其他年度税款相互混淆,使税务机关无法检查清算纳税人应纳税款和已纳税款及应补、应退税款的有效手段。

举例:公司是14年7月成立的,今年6月去缴纳。按年度填,补交2014年度的,2014-1-1至2014-12-31。

欠缴税款以后所属期怎么填

纳税申报时不会出现所属期限的问题,但当纳税期限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或纳税期限与申报缴纳时间不在一个纳税年度时,就可能出现问题。

如某企业2010年12月取得10万元设计费收入,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该企业可在2011年1月申报并缴纳此笔收入的营业税5000元(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并且注明税款所属期限是“2010年12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但有的纳税人出于某种考虑或填写错误,会将所属期限注明为当前时间,即“2011年1月1日——2011年1月31日”善学会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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