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分录,关于进项税额转出会计

更新时间:2019-12-05 20:17

【概要】: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关于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许多财税界大佬们说的各有不同,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知道的朋友不要着急,下面本文就由善学会计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来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接下来和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一起学习一下吧!

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分录

不做纳税调整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殖税-已交税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殖税-进项税额转出

补缴税金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殖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银行存款

做纳税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金-应缴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分录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如何处理?

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其中货物运输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装卸搬运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该纳税人2016年7月缴纳当月电费11。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认证抵扣,且该进项税额无法在货物运输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间划分。该纳税人当月取得货物运输收入6万元,装卸搬运服务4万元。

纳税人因兼营简易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所取得进项税额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17000÷(1+17%)×40000÷(40000+60000)=4000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如何处理?

答: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以上就是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分录的全部内容,不做纳税调整,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类似问题可以按照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整理的做,看完本文你应该知道了,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善学会计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