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的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11-07 00:49

【概要】: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指企业的货物发生转移,但货物的所属权并不有偿转移,在征税时我们要将其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的行为。但是有很多朋友都不了解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有哪些呢?因此善学会计的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对此问题整理了部分相关的财务知识,供大家进行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们。

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的有哪些?

答:(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的有哪些?

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因此,企业领用原材料自用,用于在建工程,用于流水线安装不属于视同销售,企业领用原材料自用允许抵扣;用于在建工程属于非增值税项目不允许抵扣;用于流水线安装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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