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需要备案吗,

更新时间:2019-07-22 01:28

【概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需要备案吗?这个是需要备案的,一般处理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外,其他的备案管理还是需要按照国家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办法执行,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项目备案要求大家可以参考下文资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需要备案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进行备案。

需要提供的材料和手续: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研发项目立项文件。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5。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6。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

7。集中开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比例等资料。

8。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账和研发项目汇总表。

9。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需要备案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的要求

1.自行判断。根据76号公告规定,企业应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条件。

2.履行备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履行备案手续。按照76号公告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不属于定期减免税事项,在费用化项目发生当期或者资本化项目形成无形资产后的摊销期间,应每年履行备案手续;企业同时存在多个享受优惠研发项目的,应当按不同项目分别进行核算,并按项目分别进行备案。

2015年度及以前按照原政策已审核立项的跨期研发项目延续至2016年度及以后的,在享受优惠年度,应每年履行备案手续。属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其分支机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应由二级分支机构按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总机构汇总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写《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一并报送。

3.留存备查资料。企业对报送的备案资料、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应按照97号公告,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为相关研发项目享受优惠结束后10年。

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要求限期提供留存备查资料,以证明其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企业不能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相关技术领域、产业、目录、资格证书等不符,不能证明企业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已享受的减免税,并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处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需要备案吗?综合以上资料所述,企业的研发费用加价扣除的项目还是需要进行备案的,通常情况下按照备案的要求是需要准备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研发项目立项文件,然后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申请就可。如果以后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解答的话,大家可以来善学会计网进行提问,会有专业的老师给大家进行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