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增值税减免申报表填写,下面善学会计小编为大

更新时间:2019-09-24 04:38

【概要】:国家对退伍军人是有一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下面善学会计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为大家介绍下退役军人增值税减免申报表填写以及退役军人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一般情况下是计入到应交增值税的里面,做营业外收入的,退伍军人减免哪些税费呢?请看下文善学会计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的详细介绍!

退役军人增值税减免申报表填写


C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2016年6月招用退役士兵1名,与其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关保险费。2016年7月开始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其2016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符合条件的应税服务收入10万元(不含税),开具6%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进原材料支出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注明税额0。34万元。

该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在当期认证通过。

相关政策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期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报表填写

C公司2016年7月申报所属6月增值税时:

(1)2016年6月销项处理: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收入10万元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第5栏"全部征税项目:6%税率"的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专用发票注明税额合计0。6万元应填入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2。第9列"合计:销售额"= 10万元,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0。6万元,第11列"合计:价税合计"=10。6万元

3。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0,第13列"扣除后:免税(含税)销售额"=10。6万元,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0。6万元。

退役军人增值税减免申报表填写

C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2016年6月招用退役士兵1名,与其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关保险费。2016年7月开始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其2016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符合条件的应税服务收入10万元(不含税),开具6%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进原材料支出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注明税额0。34万元。

该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在当期认证通过。

相关政策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期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报表填写

C公司2016年7月申报所属6月增值税时:

(1)2016年6月销项处理: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收入10万元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第5栏"全部征税项目:6%税率"的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专用发票注明税额合计0。6万元应填入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2。第9列"合计:销售额"= 10万元,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0。6万元,第11列"合计:价税合计"=10。6万元

3。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0,第13列"扣除后:免税(含税)销售额"=10。6万元,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0。6万元。

(2)2016年5月进项处理:

C公司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0。34万元,应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3)《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的处理:

第1栏"合计"以及第2栏"17%税率的进项"对应"金额"=2万元

第1栏"合计"以及第2栏"17%税率的进项"对应"税额"=0。34万元

(4)《减免税明细表》处理:

在"减免税性质代码"中选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第1栏"合计"以及第2栏"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对应第1列"期初余额"=0,第2列"本期发生额"=0。4万元,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0。26万元,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数额"=0。26万元,第5列"期末余额"=0。14万元。

退役军人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

根据《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的规定,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退役军人税收优惠会计分录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几方面的优惠政策:

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退退役军人增值税减免申报表填写上文已经以实际案例的形式一步步为大家分析了,关于其分录的问题,这个内容,可以计入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里面核算,关于退伍军人免征增值税的问题上文也介绍了,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