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

更新时间:2019-07-11 04:59

【概要】:税法规定企业在经营期间发生的费用,除了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的税额外,用预售收入来计算所得税税前广告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这点问题可以由善学会计的老师给大家讲解,以下内容就是答案。

房地产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6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国税发〔2009〕92号)第二条关于计算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基数问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可作为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期间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准予税前扣除。国税发〔2009〕31文件将按《房地产预售合同》销售的未完工产品收入(即:预收收入)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收入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额的计算基数。 

房地产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

房地产企业的广告费扣除有何规定?

不同行业广告费税前列支标准不一样, 第四十条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业务宣传费: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   一、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整体上来说,税法对于房地产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都是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6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如果你对此内容还有什么疑问,那就来善学会计进行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