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盈利组织 发票报销要求,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

更新时间:2019-09-15 11:21

【概要】: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那么民办非盈利组织发票报销要求是什么,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整理出来了下文供大家参考。具体的处理方法,一起看看下文吧。

民办非盈利组织 发票报销要求

(一)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借记"存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时,借记"筹资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应付票据到期时,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收到银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如无力支付票款,按照应付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五)如果为带息应付票据,应当在期末或到期时计算应付利息,借记"筹资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到期不能支付的带息应付票据,转入"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时不再计提利息。

民办非盈利组织 发票报销要求

三、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票面利率、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期末将当期非限定性收入的实际发生额、当期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和当期由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的金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三、非限定性净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各收入类科目所属"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提供服务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商品销售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投资收益--非限定性收入"、"其他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将各费用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其他费用"科目。

(二)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如果因调整以前期间收入、费用项目而涉及调整非限定性净资产的,应当就需要调整的金额,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历年积存的非限定性净资产。

以上就是民办非盈利组织发票报销要求这个问题的解答。看完本文你是不是已经知道了呢,相信会计朋友们根据制度严格执行一定能做好本职工作。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善学会计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