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减销售收入申报表如何填,

更新时间:2019-09-06 11:32

【概要】: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购入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购入之后是可以分期抵减销售收入的。这种销售收入的抵减方式需要及时的在纳税申报的时候进行填写。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下土地抵减销售收入申报表如何填。希望你阅读了本文内容之后会明白一些。

土地抵减销售收入申报表如何填

答:依据依据财会[2016]2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生企业发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可扣除的项目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中第二行"11%税率的项目"。

土地抵减销售收入申报表如何填

土地出让金抵减销售额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政策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因此,一个项目的土地价款不得在其他项目的销售额中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

(二)政府部门出让土地的用途、规划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署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时,土地价款总额不变;

(三)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如果是土地出让金抵减销售额的会计处理,则是这样的: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

本文详细介绍了土地抵减销售收入申报表如何填,也介绍了土地出让金抵减销售额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政策依据。作为一名有土地需要抵减销售收入的企业的财务会计,一定要非常清楚,土地抵减销售收入申报表填写方式如本文所示。如果你不太明白,那么咨询一下善学会计在线老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