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邮寄中损毁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9-06-13 01:56

【概要】:随着现在时代的便捷,我们都知道发票可以在网上申领,通过专门的EMS邮寄给各个企业,客户买材料开的发票,也可以直接邮寄,然而不乏一些意外,比如在邮寄过程中毁损等,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邮寄中损毁怎么处理呢?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邮寄中损毁怎么处理

1、首先要看对方,一般是你把发票的第一联复印了然后盖个公章寄给对方就可以作为入账的凭证,但是如果对主不愿意,那你就没办法了,要么就重开,要么就到税局去开张证明。

  2、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开票方到税局报失(需要登报),税局拿到登报的报纸后,会开具罚单或行政处罚意见书(至是罚款是多少就要看你跟税局的管理员的关系如何,如果关系好,一般就用罚多少钱,并且还会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你已经缴税了。 )把存根或记帐复印盖个上公章,用复印件入账 。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邮寄中损毁怎么处理

那么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了,应如何处理呢?

1、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 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2、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3、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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