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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2-1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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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增值税专票都需要哪些证件

1、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发票IC卡(就是税卡)

4、上次最后一张发票原件(记账联),就是上次买的发票用的最后一张。

5、本卷的明细表、汇总表,一共是15份,这些明细汇总表可以从开票的机器上打印出来即可,方法就是平时每月报税打印的明细、汇总表。

6、身份证(只有法人或会计才能买),若一般有会计买的话,有可能只登记着会计的姓名才能买,若法人不能购买的情况下,可办理一个变更手续(工作人员给你一张表填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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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途中丢失,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般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的,统一由开票方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挂失手续并接受处罚,同时要求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根据国税发[2006]156" 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

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若是发票联抵扣联都丢失的情况,销货方办理完挂失手续后,向主管国税局申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将此证明单原件和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盖发票专用章)交购买方,购买方凭这两份资料到其主管税局申请抵扣,注:要保证在有效的认证期内将这些资料交给购买方。

拿增值税专票都需要哪些证件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办理时一定要带好资料, 看完本文你知道了吗?按照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整理的处理吧,如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善学会计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