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利润表填哪里,形成资产,计入递延收

更新时间:2019-12-11 09:51

【概要】:我公司取得政府补助,形成资产,计入递延收益后摊销是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其他综合收益?我看以前的资料是计入营业外收入,现在好像是让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到底计入哪一个科目呢?政府补助利润表填哪里!接下来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就政府补助摊销记入什么科目的问题和大家叨叨几句。

政府补助利润表填哪里

一、定义不同: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我国目前主要政府补助:财政贴息、研究开发补贴、政策性补贴。

补贴收入是企业从政府或某些国际组织得到的补贴,一般是企业履行了一定的义务后,得到的定额补贴。我国企业的补贴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应收取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一般将其作为企业的非正常利润处理。

二、核算方式不同:

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规定收到的税费返还或财政补贴款等。企业应设置"补贴收入"科目核算发生的补贴额,并按补贴的具体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政府补助准则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以便更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补助的相关信息。并在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要求通过"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和"递延收益"科目核算。

三、分类不同:

政府补助分为无条件政府补助与附条件政府补助。

1、附条件的政府补助:政府在特定的不确定未来事项发生或不发生时有权收回的政府补助。不能满足条件时,政府有权收回;能否满足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2、无条件的政府补助:除附条件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补贴收入是指国有企业得到的各级财政部门给予的专项补贴收入。具体在以下几类:

1、企业实际收到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款。

2、企业实际收到的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助。

3、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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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摊销记入什么科目

只要是在建设期以前收到的资金要按月从收到之日起到建设期满,分月摊销;如果是在建设期以后收到的资金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分录如下:在建设期以前收到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期摊销: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在建设期满后收到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

1、作为不征税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府补助成本计入什么科目?

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收益法和资本法。

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

资本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所有都权益

收益法会计处理:

确认应收时:借: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收到补贴款: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每月分摊时: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资本法会计处理:

收到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摊销时: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七条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八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

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政府补助摊销计入什么科目?政府补助利润表填哪里!上文介绍了不同的情况不同的税务处理以及财务处理,只要是在建设期以前收到的资金要按月从收到之日起到建设期满,分月摊销;如果是在建设期以后收到的资金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资讯在线老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