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是应纳总额吗,其实这个内容只是文字

更新时间:2019-11-22 10:39

【概要】: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所得税额的区别很多人搞不清楚,其实这个内容只是文字读起来有点拗口而已,这两个内容是两个不同概念,知一得二的关系,下面善学会计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在下文为大家介绍下应纳税所得额是应纳总额吗,希望能帮助大家!

应纳税所得额是应纳总额吗

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应纳总额。

区别是应纳所得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所得税率所得到的结果。

应纳税所得额是实现的利润总额。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

1、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2、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

如企业产生了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的话,应纳所得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的基础上还要-减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所得额(会计利润)往往不一致。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是应纳总额吗

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收入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以前年度亏损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企业纳税申报表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过程是: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增)-纳税调整减少额(纳税调减)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调增包括:

税法规定的应税收益会计未予确认 ?税法规定不可以扣除的会计予以扣除税法规定了扣除标准和限额的会计超标准和限额扣除

纳税调减包括:

超过税法规定确认的会计收入和收益

--超过税法标准确认的收入和收益

--可免税(税收优惠)或不征税的会计收入和收益

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会计未予扣除

以前年度超标准和限额的可以在当年扣除的项目

结合上文内容,应纳税所得额显然不是应纳总额,应纳所得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所得税率所得到的结果,企业的收入总额并不是都是应纳税所得额,其中要扣除一些必要的费用,比如所得税。关于这个问题善学会计的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就讲到这里啦!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来善学会计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