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损失如何划分正常和非正常,

更新时间:2019-07-03 09:00

【概要】:库存商品属于企业的重要流动资产,存货包含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等。存货储存过程中,由于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货会出现变质、损坏等。库存商品损失如何划分正常和非正常?

库存商品损失如何划分正常和非正常

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

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据此,企业库存商品(产成品)发生政策性亏损挂帐和商品削价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库存商品损失如何划分正常和非正常

商业企业存货损失金额的确定 

存货损失的申报方式确定后,接下来就是要准确核定损失金额,确定税前扣除金额,以便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

存货盘亏损失,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存货盘点表;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存货被盗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等。因此,当企业发生存货损失时,应当按照存货损失的种类,选择正确的申报方式,准确计算税前扣除额,确保企业所得税申报正确。

库存商品损失如何划分正常和非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属于正常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