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作为奖励或福利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更新时间:2019-05-17 09:22

【概要】:按照现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和职工必须签定就业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那企业作为奖励或福利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是否交个人所得税?请大家走进善学会计今天的课堂来学习一下吧。

企业作为奖励或福利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企业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为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条规定,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扣除。

  国税发[2003]45号规定,(一)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二)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补缴的基本或补充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可在补缴当期直接扣除;金额较大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企业在不低于三年的期间内分期均匀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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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的定义

所谓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 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企业作为奖励或福利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是否交个人所得税?依据相关法规,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如果是企业给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则免征个税的,大家明白了没有?如还有疑问,请急时联系善学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