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变更属于什么变更?,

更新时间:2018-07-03 11:23

【概要】:本文讲述的是关于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变更属于什么变更的有关问题,存货发出成本的计价方法的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说明,供大家参考。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变更属于什么变更?

且在其所列举的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中提到,存货发出成本的计价方法的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如果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划分标准,很难理解这一点。

首先,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变化,不影响会计确认。变更前后,发出存货的成本都是计入了当前的成本费用,会计要素并没有发生变化。

其次,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变化,不影响计量基础。变更前是历史成本,变更后还是历史成本,并没有变成现值、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或者是重置成本。

最后,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变化,不影响列报项目。变更前后,发出存货的成本还是计入成本费用项目,也没有发生变化。

如果单从这几点来看,它就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另一个相类似的例子就是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化。按照新会计准则,由于会计确认、计量基础和列报项目没有发生变更,因此它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变化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化极其相似,但分类却不相同。这一点很是令人费解。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变更属于什么变更?

存货的发出计价方法是什么?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存货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1、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或先收到的存货先耗用,并根据这种假定的存货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2、加权平均法是根据期初存货结余和本期收入存货的数量及进价成本,期末一次计算存货的本月加权平均单价,作为计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价值的单价,以求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结存存货价值的一种方法。

3、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收货后,立即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价或成本的1种方法。

4、个别计价法是以每次(批)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各该次(批)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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