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分公司的款收不回来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8-06-28 11:27

【概要】: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账务处理也是很多的网友最近一直在向我们提问的,比如“借分公司的款收不回来怎么处理?”以下是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的一点见解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借分公司的款收不回来怎么处理

答:作坏账处理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字号(国税[2009]88号)规定:“第十六条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八)其他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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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收不回来的原因?

首先明白其他应收款的定义:是企业应收的各种罚款、赔款;存出保证金、支付/收取租入包装物的押金;为职工垫付的各种款项;现金里面的明细项目-备用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所以收不回来的原因就有以下几种:

1、罚款、赔款当事人死亡或者无支付能力

2、一些为职工垫付/押金的原始单据你弄丢了,无法证明为其垫付、收取/支付押金的事实

3、备用金领取无领用经手、无证明。

4、可以证明有其他应收款债券的原始凭证和单据的丢失或者损毁。

通常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看到一个无法收回款的账务处理时,首先需要判定能不能作为坏账处理,以上的一些相关政策可以给我们一些参考。借分公司的款收不回来怎么处理?感谢大家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