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应收账款营业外支出税前扣除?,

更新时间:2018-06-2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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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应收账款营业外支出税前扣除?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4、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5、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6、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付出的,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如债权担保等原因承担连带责任而履行的赔偿,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消费等,均属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哪些情况应收账款营业外支出税前扣除?

预付账款能转营业外支出吗?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你说的那个预付账款不在上列,所以不能转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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