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

更新时间:2018-10-13 08:31

  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
  首先第一条是通过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
  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
  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持股比例
  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比如说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宣告现金股利是投资前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宣告现金股利是投资后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成本法下,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不做会计处理。
  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投资前的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投资后的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或作相反分录)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