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9-04 11:03
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分摊比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
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
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应缴税额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除出现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和第十六条第二、三款情形外,当年不作调整。
例:a公司汇总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a公司属于高新企业,所得税税率15%,
a公司旗下有二个分支机构b、c、所得税税税率25%,b、c分摊比例分别为45%,55%。
问a、b、c如何计算分摊应纳税额?
第一步:划分应纳税所得额
a企业:100*50%=50万元
b企业:100*50%*45%=22。5万元
c企业:100*50%*55%=27。5万元
第二步:计算总应纳税额
a企业 50*15%=7。5万元
b企业 22。5*25%=5。625万元
c企业 27。5*25%=6。875万元
合计:7。5+5。625+6。875=20万元
第三步:计算分摊税额
a企业 20*50%=10万元
b企业 20*50%*45%=4。5万元
c企业 20*50%*55%=5。5万元
这个问题大家是否已经清楚了解了呢,由于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是由总公司统一汇总缴纳,所以这个问题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哦,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欢迎各位一起来探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