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弥补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吗,好多企业都出现了亏损

更新时间:2019-12-12 03:06

【概要】:这两年整个大的经济环境都不太好,好多企业都出现了亏损状态,作为财务人员,我们知晓亏损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在以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的,年度亏损最多可以递延5年,当企业估计未来年度可以实现弥补亏损时,就会涉及到递延所得税问题,那么未弥补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吗?

未弥补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吗

允许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的可抵扣亏损以及可结转以后年度的税款抵减,比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原则处理。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据此,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弥补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吗

未弥补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账务处理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会涉及到当年的利润和所得税的计算缴纳,所以如果公司当年亏损并想在以后年度弥补的话,需在亏损年度的第二年年初做一份年度亏损认定报告,然后到所管税务所去登记备案。这样在今后的5年内如公司有盈利就可向税务局申请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以冲减当年利润。

企业发生亏损,应由企业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或提取的盈余公积金自行弥补。

具体地讲,有三条弥补渠道:

一是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但弥补期限不得超过5年;

二是对于超过了税收规定的税前利润弥补期限而未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可以用税后利润进行弥补;

三是用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由于以前年度亏损表现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年初借方余额,无论是税前利润补亏还是税后利润补亏都可以通过当年税后利润抵减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所以税前利润补亏和税后利润补亏均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所不同的只是两者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的账务处理不同。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时,其弥补的数额不能作为纳税所得的扣除处理。

举例说明:

例1。某企业1996年发生亏损180000元。年度终了,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0000

贷:本年利润 180000

假定该企业1997年至2001年每年均实现利润总额30000元,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发生亏损后的五年内可以用税前利润补亏。该企业在1997年至2001年年度终了,均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3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00

2001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180000+30000×5=-30000元,即借方余额,表明该企业在2001年末仍有未弥补亏损30000元,这未弥补亏损30000元只能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进行弥补。

以上就是未弥补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吗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可抵扣亏损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的亏损。所以是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部分计提亏损。大家还有好的想法,都可以的奥善学会计网站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