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的计算基数是什么,是实发工资应发工资还

更新时间:2019-12-11 03:08

【概要】:最近经常有客户咨询:"残保金的计算基数是什么!残保金需要计提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中的工资总额具体指的是什么,是实发工资、应发工资、还是计提工资,是不是包括津贴补贴呢?"善学会计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在这里帮您梳理一下,讲解下残保金计算包括兼职工资吗的问题。

残保金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需要计提吗

公司无工会组织的,不需计提工会经费。有工会组织的公司,可以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一般是按月申报,次月初缴纳,如果数额不大不用计提,一般企业进管理费用、小规模企业进营业税金及附加即可,残保金一般都是按年缴纳,如果数额较大需要计提。

对于企业、事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计提了工会经费但没向工会组织实际拨缴的,不能税前扣除。

残保金是国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收取标准并不一致。多数地方残疾人保障金计算公式为:

(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劳动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机关事业单位100%,企业80%)=应缴纳保障金。有的地方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工资水平确定。

残保金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残保金计算包括兼职工资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是指 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

残保金是用人单位来未尽到社会责任义务(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一种代偿形式,具有强制性,可以依法合规的减免但不能欠缴、不缴。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安置残疾人就业那么就需要缴纳残保金。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注册未满三年且人数不到30人可以免缴残保金;用人单位因为意外情况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也可以减免残保金;个别地区规定用人单位连续亏损可以申请缓缴残保金但是期限一般为6个月,按照比例安置足够人数的残疾人,用人单位经过相关的部门审核认定之后可以申请免缴残保金。)

残保金计算

以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为例

保障金年缴纳额=(2017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2017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7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2017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在职职工人数的确定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为准。

2017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2017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社会平均工资执行口径: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

结合上文内容,残保金的计算基数是什么!残保金需要计提吗!残保金计算中的工资总额不是"工资薪金总额"也不是"应付职工薪酬"而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大家如果对于残保金计算还有疑问的话就来网站在线提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