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报母公司计提企业所得税需要包含子公司数据吗,有月报季度报和年终报

更新时间:2019-12-10 03:12

【概要】:企业每年制作的财务报表分为几个阶段,有月报、季度报和年终报表三。如果一家母公司有多家分公司,在进行季度报表计提企业所得税时,这家母公司的会计该怎么处理呢?需要包含子公司数据吗

季报母公司计提企业所得税需要包含子公司数据吗

企业所得税怎样计算?遇到以下这些情形,我们该如何去应对呢?

问:北京总公司有一非独立核算的下属子公司(天津),年末,子公司亏损,总公司盈利,企业所得税总公司缴纳时是按总公司的利润计提,还是总公司扣除分公司的亏损后再计提呢?

另:上缴北京税务的报表,应该是总公司的表,还是合并的税务报表呢?

答:1、相互不独立核算的总分公司不在同一地点的,企业所得税是分别在总分公司所在地预缴,然后由总公司统一汇算。

2、分公司应当按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方式预缴所得税,母公司预缴所得税时候,不得包括分公司的数据,只能在汇算清缴时候才能汇总向总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申报。

3、总公司报送报表,不管什么时候,都应该同时报送汇总报表、总公司分报表、分公司分报表三种,所以年末预缴所得税的时候,总公司是按总公司的利润计提,报送三份报表,等汇算时候才能汇总扣除分公司的亏损。

季报母公司计提企业所得税需要包含子公司数据吗

问:全资子公司将净利润上交给母公司,母公司收到此项投资收益是否还要计征企业所得税?

答:(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同时强调: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帐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帐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2007年度及之前年度从全资子公司分回利润的税务处理,按上述规定执行。

(2)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明确: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在条例第八十三条进一步解释: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问:某子公司当年实现利润并按税法规定在当地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母公司按公司章程从子公司分回税后利润,母、子公司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均为33%,请问母公司分回的该税后利润是否还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母公司从子公司分回利润的征税适用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课税的规定。联营企业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与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致不予补缴企业所得税。

善学会计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了解到母公司季报中计提企业所得税时,一般会出现这几种情况,如果说你的企业也出现这些状况,可以按照这些方法去解决,如果遇到分公司其他的账务处理,请继续关注善学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