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有哪些,小规模适用于3%征收

更新时间:2019-12-10 03:13

【概要】: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有所不同,小规模适用于3%征收率,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有16%、10%、6%三个税率,如果有关于货物时,企业在开发票的时候,增值税发票货物名称一栏怎么填写?有什么规定吗?

增值税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有哪些

问: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中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1、增值税专用发 票货物名称与应税劳务名称是要一致的。但进货名称不一定要进销售货物名称一致。2、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是发货票中的一种,专用发票是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3、应税劳务,就是其收入依法应该纳税的劳务,个人或团体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提供劳务,其收入应该依法纳税,就是提供应税劳务。

增值税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有哪些

购买的一次性购买了那么多种货物,一张发票填不完怎么办?

1、如果开具的发票信息超过8条,可以开具带清单的发票。

2、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点击清单,选择之前增加好的商品编码,点击保存;

3、关闭后,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处显示为详见清单,录入其他相关信息,核实没有问题点击打印;

4、将发票打印出来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已开发票查询,按日期查询,查询到发票信息后双击打开,点击清单,核实没有问题,使用清单纸,将发票清单打印出来即可。

在这里或许有人会问,在开发票的时候,有些客户要求开具和实际业务不相符的发票,比如企业购买了A,要求开B的发票,这时候该怎么办?按照客户的要求来做违法吗?

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所以,随意变更货物名称的行为属于"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是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问:增值税发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购买方"栏填开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二、"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开要求

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预先在新系统内对编码进行初始化设置,开具发票时,带有税收编码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不作调整,票面中不打印税收编码,税收编码随开票信息一并上传税务机关。

三、"金额"和"价税合计"栏填开要求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金额"栏应填写不含税金额。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如不能准确换算不含税金额,可选择"含税金额"选项填入收取的含税收入,开票系统自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价税合计"栏为系统自动算出,不能人工修改,应等于含税收入。

四、其他栏次填开要求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可按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收款人"、"复核"栏可按实际需要填写,"开票人"栏为必填项,"销售方(章)"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有哪些?善学会计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认为不同行业和购买时的信息填写的类别会不同,根据购买时设定的名称需要统一,后期在会计在处理账务时才会清晰明了,知道该怎样去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