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应收和应付挂账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9-03-05 06:31

【概要】:年底了,科目余额表还挂着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吗?会计经常会遇到账面挂着几分几毛,怎么都做不平,因账面不好看很郁闷。今天,就由善学会计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为大家讲解年底应收和应付挂账怎么处理?

年底应收和应付挂账怎么处理?

答:企业在日常财务管理中,应随时对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检查,对没有经济往来,且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应进行账务处理,对这类应收账款应通过书面催收。让对方签字盖章确认,一定要表明是催收。只要对方重新承诺还款日,诉讼时效即可重新起算。

1、比如少收。A公司的应收账款为1102,但实际收回的是1100,那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1100

  贷:应收账款——A公司 1100

  少收的2元,视为坏账。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2

   贷:应收账款2

2。如果多收,应收账款为1102。5,但实际收回的是1103,那会计分录是,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1103

   贷:应收账款——A公司 1102。5

       营业外收入 0。5

3、实际少付,应付账款为1102,但实际支付的金额是1100,会计分是:

  借:应付账款 1102

  贷:银行存款 1100

  营业外收入 2

 年底应收和应付挂账怎么处理?

“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的纳税问题有哪些

一、基本案情

一般来说,税务稽查对公司的“应付账款”是必须要重点检查的项目(特别是长期有余额且金额较大的)。检查方法是抽取其中大金额的款项,弄清来龙去脉,看是否存在将应计入销售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的款项,挂在应付账款;有无将已收回的应收款不进行冲账,用收回款搞非法的账外经营或个人占用;有无调增或调减应收账款数额,多提或少提坏账准备金的问题。另外,对异常的往来单位、金额、以及账龄比较长的情况更要逐笔查清和核对。

二、涉税争议

关于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的纳税争议,一般是结转年度收益问题。

法规依据——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三、争议处理

因相关税法对“确实无法偿付”未具体明确化,故解决争议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准确理解“确实无法偿付”。

规避方法——即陈述和申辩。“确实无法偿付”的事实认定从法律角度来分析,需要具备一定的事实证据证明,而相关的事实就具体的调查来说,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目前税务稽查认定的“事实”多是“长期挂账”、“债权人失踪或死亡”和“企业倒闭或破产”,但这样的认定多数是经不起法律推敲的,如“长期”究竟是多数年?债权人失踪或死亡后,还有没有法定继承人?企业如果倒闭或破产,但其原股东的追偿权在法律上也并未明确否定。而且,税务稽查是行政执法,负有举证义务,如此的“调查”确实挺有难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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