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企业隔月红冲发票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9-09-02 05:31

【概要】:现在很多公司都有公司专门使用的车辆,车辆驾驶是需要成品油的,而企业车辆的成品油是可以开具相关的发票进行费用化处理的。那么成品油企业隔月红冲发票可以吗?这个问题很多朋友都在善学会计提问过,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就在下文告诉大家问题的答案吧!

成品油企业隔月红冲发票可以吗?

成品油专票跨月开红字发票,与一般企业开法一样,专票且购方已抵扣,则购方提交红字发票申请单,销方根据购方的红字发票申请单开具红字发票,如果购方未抵扣,则由销方自己提交红字发票申请单,经税务局批准后开具红字发票。

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一)销售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成品油发票。

(二)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分别使用相应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三)纳税人应按照以下规则开具成品油发票:

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从量计征,为便于计算成品油发票上载明的成品油数量对应的消费税税额,成品油发票的“数量”栏统一为“吨”或“升”,以其他计量单位销售的成品油开具发票时,应按规定的换算率换算为“吨”或“升”。

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成品油企业隔月红冲发票可以吗?

什么是成品油发票?

成品油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增值税卷式发票。

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分别使用相应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成品油专用发票不可作废,只能冲红;成品油普通发票可作废或冲红。

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包括3月10日),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由纳税人自行录入库存信息,权责自负。纳税人填写《库存油品明细表》,报主管局备案。特别提醒,录入库存数据≤专票、进口缴款书的数据。经销企业一旦点击“提交”库存信息后,发现录入数据错误,纳税人和税局前台无法办理,需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运维申请单,后台处理。对于那些海关罚没油、管道混油等无法提供专票、进口缴款书的库存数据,由总局统一处理。

成品油企业隔月红冲发票是可以的,并且和一般企业的开法是一样的,并没有很大区别。看冲红的时候购方是否进行抵扣了,因为抵扣和不抵扣的处理方法是不一样的,没有抵扣就可以直接申请红字。本篇文章对于“成品油企业隔月红冲发票可以吗?”的内容介绍就到这里了,欢迎大家到善学会计网上点击查询更多的会计资讯进行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