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所得税汇总吗,很多企业的或者是单位

更新时间:2019-09-22 12:04

【概要】:现在中国的企业单位都在进行改制,很多企业的或者是单位改制之后,都成为了独立核算的单位,也有的单位成为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很多人并不是很明白,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所得税汇总吗?下面就和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一起学习吧。

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所得税汇总吗

如果总分公司在一个省应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只有跨省的分支机构才需要就地预缴。

总公司出具了企业所得税分配表,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根据分配表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当地专管员同意在总公司缴纳,可以找专管员删除税种,否则还是要在当地缴纳的。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根据我国《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的管理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所得税汇总吗

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方法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新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汇总计算企业所得税"因此独立核算要看是不是独立法人了,如果是不同法人的集团下的母子公司,分开申报,如果是统一法人则应该汇总到总公司申报

但是汇总计算申报不意味着就税款全部交到总公司所在地,因为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在两地的话都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税会造成分公司所在地的税收缺少一块,所以税收分成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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