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附加税是减半征收吗,为了减轻小微企业的负

更新时间:2019-11-20 12:13

【概要】:国家为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为了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也在附加税等税费上推出了不少的减免税收政策。相信有很多朋友都对此存在一定的疑问,因此善学会计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整理了小微企业税收的相关政策在下文中进行分析,比如"小微企业附加税是减半征收吗?"这一问题的解答,欢迎大家阅读下文。

小微企业附加税是减半征收吗

答:是减半征收的。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相当于只收一半的税费)。

小微企业附加税是减半征收吗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是否需要缴纳附加税费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十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但是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费已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同时根据财税〔2016〕12号规定,企业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应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但是应按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减半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通过上文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的分析,大家可以知道2019年1月1日开始,小微企业附加税减半税收,善学会计小编(SXkjz.com)还对此知识进行了拓展,分析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是否需要缴纳附加税费?缴税的问题是企业必须要持续关注的大问题,要了解更多缴纳税务的问题,请持续关注善学会计。也可以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