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通发票7月份之前的什么时候不能用?,

更新时间:2017-12-04 02:50

【概要】:本文所述内容是关于2017年增值税普通发票7月份之前的什么时候不能用的相关问题,对此不了解的相关人员请看下文。

2017年普通发票7月份之前的什么时候不能用?

答:开票日期是2017年7月之前的,在一个会计年度内;

普通发票可以能入账。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新规定: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自2017年7月1日起,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2017年普通发票的相关阅读】:

2017年普通发票还能报销吗?

答: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范围较广,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例如:餐费发票、住宿发票、超市购物发票等。

根据上述规定,所有人员(包含公司员工及促销员)提交的,开票日期为2017年7月1日以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必须填写我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发票抬头的公司名称必须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匹配一致,否则财务将不予报销。

【注意】:报销单据的填写及原始凭证的黏贴需符合会计工作基本规范的要求;

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有效批准;

报销人取得相应的报销单据,且报销单据上面经办人、验收证明(复核)人、审批人签名齐全,报销单据所附原始凭证应是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完整、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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